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,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,是当代中国文艺的根基,也是文艺创新的宝藏。中国文化历来推崇“收百世之阙文,采千载之遗韵”。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、人文精神、道德规范,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,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,激活中华文化生命力。当然,1加1大于2的可能是存在的。如果说1加1小于2是一种“文化折扣”,那么1加1大于2就是“文化增值”,是不同媒介在联动中的相互成就、相互辉映。对于制作方而言,剧影联动带来的“文化增值”是对IP有效的二次开发,可以将IP价值最大化;对于观众而言,“文化增值”有助于延长作品的观赏期限,加深观众与作品的联结,帮助观众获得更深刻更难得的审美体验。只是,如何让“文化增值”成为可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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